十七世紀末,客家人東渡來台,由府城往高屏一帶定居;而諸羅縣(嘉義以北)客庄則以「來自潮州府大埔、豐順、饒平三縣的客家先民」居多,只是當時官方印象不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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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16年(康熙55年)《諸羅縣志》記載:「佃田者,多內地依山之獷悍、無賴、下貧、觸法、亡命,潮人尤多,厥名曰客;多者千人、少亦數百,號曰客庄。」隨著以下事件的影響,臺中盆地也湧入以潮州為主的大埔客籍人士。
1721年(康熙60年)朱一貴事件
因六堆、諸羅粤籍義民剿賊有功。藍廷珍奏請解除粤人渡台禁令。
1723年(雍正元年)彰化設縣官
藍廷珍請劃虎尾溪以北另設一縣,彰化縣治正式設立。客籍人士前往彰化平原、臺中盆地拓墾,包括潮州大埔客張達京。
1788年(乾隆53年)林爽文事件
林爽文由大里杙往內山逃竄,福康安利用中部義民、平埔熟番社丁溝通生番,於老衛崎(今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)生擒之。「粤人、化番效令軍前,頗收臂助。事後,奏設屯丁,旌表義民。」張達京之子鳳華參與其中,拔彰化貢生。
1815年(嘉慶20年)郭百年事件
以郭百年為首的漢人欺佔南投埔裏社平埔原住民土地,導致中部平埔族於道光年間往内山大遷徒。臺中山城原平埔族人養贍地、番大租逐漸為客籍人士所有。
1832年(道光12年)張丙事件
張丙起事鳳山與彰化,中部客籍人士參與捐輸、聯莊守禦。旌表軍功,獲廩貢、廩生、例貢等銜,賞六品頂戟。
1862年(同治元年)戴潮春事件
戴潮春起事於彰化,副縣令(通判)張世英進屯翁仔社,以圖彰化。東勢角義軍羅冠英、廖廷鳳、廖細元、林傳生管帶粤勇數千。濟霧峰林家之危、兩援大甲、克四張犁、收復大墩,掘戴潮春祖墳、率敢死隊敗陳弄軍。
屯兵翁仔社,東勢角「粤勇皆百戰勁旅,賊甚畏之。」以實際戰功收復臺中盆地各地重要聚落。羅冠英沙場授命,廖廷鳳百戰餘生,最後「未獲沾微祿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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